今日熱門!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運營規則公開征求意見
(資料圖片僅供參考)
中國能源新聞網訊(歐陽媛)5月25日,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印發《中國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運營規則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規則》),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標志著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邁出重大步伐。
《規則》共包含14章137條,分章節對市場成員及其權責、市場管理、中長期電能量交易、現貨電能量交易、電力輔助服務交易、不平衡資金處理、計量與結算、信息披露等要求作出詳細規定,并對不同層次市場的相互耦合、有序銜接做出明確界定。
建設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的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體系。《規則》明確,區域電力市場面向發電企業、售電公司、電力用戶以及負荷聚合商、獨立儲能等新興市場主體開放,在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,通過市場化競爭實現電力資源優化配置。
建設多層次統一的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體系。《規則》明確,區域電力市場按照跨省中長期交易與省(區)中長期交易“兩級市場、有序銜接”,跨省現貨交易與省(區)現貨交易“聯合出清、協同運作”,跨省電力輔助服務交易與省(區)電力輔助服務交易“逐步融合、緊密銜接”的市場架構有序組織開展,形成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。
為規范電力市場運營管理,《規則》提到,南方區域電力市場構建政府監管、平臺自律、行業自治、社會監督的多元市場治理模式;構建南方區域電力市場聯席會議、南方區域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、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運營機構協同運作的市場管理機制。
在外界關注的不平衡資金處理上,《規則》要求,南方區域電力市場跨省不平衡資金與省內不平衡資金分開核算。跨省不平衡資金按照“誰產生、誰負責;誰受益、誰分攤”的原則,由送端省區相關市場主體按照跨省中長期交易電量(含跨省優先發電計劃)比例等方式分攤或分享,對“點對網”送電的獨立電廠和“網對網”送電按照國家政策和送電模式分別處理。
此次《規則》征求意見時間為1個月。接下來,南方能源監管局將按照征求到的社會意見,認真組織修訂完善《規則》,穩步推進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,不斷促進電力系統安全、優質、經濟運行。
責任編輯:孫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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